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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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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
来自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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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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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时间
2009-9-21
咨询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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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近日去扬州市维扬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未婚证明,被告知需要20元手续费。只有直接打印的一个纸片(在word做个表就可以在打印机上直接打印了)无正规收据或发票。 事情虽然办妥,但回想一下心里有很多感慨。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。为何开具一纸证明居然需要收费20元??
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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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网友你好: 按照民政部有关文件规定,婚姻登记处出具当事人未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可以收取费用的。维扬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将此项收费进行公示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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